州税务局,相关县(市)经信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备案工作的通知》,经县(市)初审,州经信局复核并公示。现将2024年和2025年我州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4户企业予以公布。请县(市)经信部门继续按照文件要求,动员指导企业在自愿原则基础上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并做好监督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享受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
附件:2024年和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情况表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