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凉山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凉府公开办函〔2021〕1号)等要求,由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项内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昌市福利路5号,邮编:615000,电话:0834-218904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的核心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动机制创新,积极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一)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条,主要包括经信工作动态144条,公告公示60条,人事信息13条,重点领域10条,其他7条;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问题3个,网络问政7件,针对反映问题明确专人、深入研究、找准症结、制定方案,圆满协调解决反映问题。针对网络问政指派专人受理、了解情况、拟文回复,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动态发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3个,采购金额348.37万元。及时发布2020年部门决算及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确保部门财政资金公开透明;未收到人大建议,收到并办理政协提案8件,主动公开8件,办复率、满意率100%;发布《凉山州“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凉山彝族自治州“十四五”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凉山彝族自治州“十四五”钒钛钢铁产业发展规划》、《凉山彝族自治州“十四五”稀土产业发展规划》等12个工业经济重点规划信息,为“十四五”我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厘清方面、找准路径、精准措施。转发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相关政策信息2823条,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等4个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发〔2019〕38号)要求,州经信局在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了《凉山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转发了《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等文件作为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梳理督办,2021年州经信局公开申请0件次,被投诉、举报0件次,行政复议0件次,行政诉讼0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由法规和教育培训科牵头,加强对重点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梳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凉山州工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凉工办〔2020〕2号),征求科室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对文件提出继续有效、拟废止、拟修订等建议,保证了行政法规政策栏目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行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具体抓联动工作机制。由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职能科室修订了《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申请表》。根据“五公开”要求,重新梳理设置了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等板块,经济运行、统计数据、公告公示、规划信息等栏目,进一步规范了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构架,加强了信息检索、查阅等功能。严格按照州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自查发现问题5个,立行立改,全部整改完成,每月对照州政府办网站科反映问题,及时整改,整改问题11个。
(五)监督保障。局办公室年初制定并印发科室(中心)、县市经信系统信息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督导、跟进推动,严把信息“质量关”同时,实行季提醒、半年通报机制,结果作为年底评优考核重要依据。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培训,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等4个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发〔2019〕38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条例要求及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州委、州政府简讯类信息、经验类信息、问题类信息采编要求规范,促进经信系统干部职工有效掌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文件、信息的区分辨别能力,有力提升信息工作的综合能力素质,为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州政府办网站科的督促指导下顺利开展,取得了切实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的细化和实化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我局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公开能力持续提升、公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围绕公众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三是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深入贯彻公开理念,提升专业素养,依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深化对各科室(中心)、县市经信系统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全州经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达到预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