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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建设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州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工作组开展应急医物资储备工作

来源:行业管理科时间:2022年07月13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0140号)文件精神,2020年7月24日,四川省财政厅下达凉山州“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1770万元,州委政府统筹安排,其中州本级资金3296万元用于州本级应急医药物资储备项目(体系)建设。州政府安排由州经信局牵头负责,开展州级应级医药物资储备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关心指导下,经州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截止2022年6月30日止,已完使用3016.34万元(储备物资2829.63万元,管理费、咨询论证费、库房物资验收费等186.71万元),剩余279.65928万元。储备工作组制定了《州级应急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力推进了凉山州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工作,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储备任务,为凉山州应急医药物资储备保障工作作出了贡献。主要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成立了工作组

组建了州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工作组。州经信局牵头,州发改、州卫健、州财政、州市场监管、州应急、州医保、州商务组建了州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工作组,明确了各单位职能职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经信局,牵头开展州级应急医药物资储备相关工作。

二、开展州级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工作情况

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主要开展3次采购、1次麻醉药品储备单位咨询选定工作、1次储备物资(第一批)验收等工作。

(一)2021年6月,经过4次招标,完成第一批、总金额1277.59万元的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工作。

(二)2021年11月,完成了州级核酸检测设备、总金额392.5万元,25台96通道扩增仪的紧急采购工作。已分配至州级医院5家使用。

(三)2022年1月,与州内医药企业签定优先供货协议。与凉山佳能达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凉山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储备药品优先保证供应协议》。

(四)2022年1月,组织开展第一批物资验收,验收合格。

(五)2022年5月,完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备工作,储备总金额8.45万元。

(六)2022年6月底,完成第二批州级应急医药物资紧急采购、储备工作,储备物资总金额为1151.09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经信厅的相关要求,州应急医药储备工作组拟采取紧急采购方式使用剩余储备资金,开展实物储备。经向州政府请示,得到批复同意,紧急采购物资由州级6家医院进行储备。

三、应急医药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剩余资金安排意见

2022628,凉山州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工作召开推进州级应急医药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会议专题对剩余资金279.65928万元如何使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将剩余资金主要用于后期州级应急医药物资储备相关费用(最终以省财政厅安排使用资金的意见为准)。

凉山州应急医药物资储备是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的重要手段,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环节,最终目的是确保凉山州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需要各部门协同,各环节紧密衔接、安全可控。我们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全州“一盘棋”,逐步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储备机制,创新储备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物资储存期限和存储方式的科学性,创新储备物资轮换、更新和退出的机制,确保常储常新。